就業資訊

字級:
小字級
中字級
大字級

教育部函知修正「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」第四點、第五點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以臺教師(三)字第1112602128A號令修正發布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