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校收件時間:每年6月15日~7月10日及12月15日~翌年1月10日(需至本校現場繳費)。
2.本校審查時間:每年1月11日~2月10日、7月11日~8月10日。
3.本校審查通過後,預計於每年3月及9月造冊函送教育部審查。(本校送件後,教師證審查核發約需28個工作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