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充說明:實習分發積分之計算及採認方式
實習分發積分=(研習分數+服務分數+勤學獎加分+國內外競賽獲獎加分+英語檢定加分+通過教學實務能力檢測加分)/6 + 導師分數。
各項分數之計算及採認:
- 研習及服務分數依實際參與時數採計,每半小時採計0.5分,其時數採計至提出申請年度8月31日止。
- 每獲一次勤學獎個人獎提名,加40分;每獲一次勤學獎團體獎提名,加20分。(依照勤學獎提名公告結果,由中心統計後逕行加分)
- 經中心核可之國內外競賽,獲獎獎項為國內各縣(市)等級者,加40分;全國等級者,加80分;國際等級者,加160分。(申請者須另行提交書面獲獎證明至中心辦公室,經中心核定後加分)
- 中等師資類科英語文專長者,英語檢定(含聽、說、讀、寫4項檢測)達C1級以上或非中等師資類科英語專長者達 B2級以上,加80分。(依據申請者上傳提交之檢定證明,經中心核定後加分)
- 經中心核可之教學實務能力檢測(例如板書、教案),每項各加5分。(依據中心公告核定名單,由中心統計後加分)
- 導師依據師資生各項表現予以評分(0-10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