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加中心審核認可之校內外研習及服務活動之同學,務必於9/16(一)~9/30(一)至中心網站「學生專區」之活動採認系統上傳審核後申請表及時數證明(服務活動須另上傳服務心得)。 依據本中心師資生職前研習與服務學習活動實施要點,參加非本中心舉辦,但經本中心認可公布之校內外教育服務活動者,包含補救教學、課業輔導、服務學習等,須持服務證明、內容需包含500字以上服務心得及活動照片之成果報告(請依中心規定之「服務學習成果表」撰寫,表件格式請至中心網頁下載),至中心網站辦理登錄。 ※若審核狀態為「退件」者,請務必於9/16~9/30補正資料。
相關檔案: 師資培育中心服務學習成果表.docx